2008年1月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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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将投入4.7亿打造动物防疫系统
本报记者 李道演 通讯员 厉宝仙

  奶、蛋首次被列入传播动物疫病范围;养宠物不接种的将被处以最高1000元的罚款;开“宠物医院”必须先领取动物诊疗许可证……今年1月1日起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正式施行,新动物防疫法对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等作了更严格的规定,以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。“这是我国兽医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。”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韩兵如此评价说。据介绍,我省各级财政计划投入4.7亿元经费,加快推进实施浙江省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。

  开设“宠物医院”有了新门槛
  去年年底,杭州市民陈女士带着宠物狗前往市中心的一家宠物医院看病,宠物医生诊断这只狗得了“子宫蓄脓”,需实施切除子宫手术,费用4000元。考虑到费用太高,陈女士并没有当场答应。第二天在朋友的介绍下,她带狗狗去了浙大动物医院求诊,这里的手术报价只有860元。经过手术,狗狗很快恢复了健康。自此,陈女士只要是碰到养狗的朋友,都不忘交待一句——宠物医院良莠不齐,给狗狗看病,要当心被宰!
  陈女士的担忧将从今年开始得到消除,新动物防疫法增加了有关动物诊疗的规定,开设“宠物医院”、当“动物医生”都有了新门槛。新法规定,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,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。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,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,经考试合格的,方可获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。从事动物诊疗的,还应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。     
  此外,新法还将原立法规定的“胴体”扩展为“肉品”,同时,将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“奶、蛋”也纳入调整范围。这样基本涵盖了食用动物产品、遗传材料以及畜产品加工的原料等各类动物产品。   
 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韩兵表示,新法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、促进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。

  4.7亿元打造全省动物防疫系统
  据世界卫生组织资料显示,在目前已知的动物疫病中,有70%以上可传染给人,有40多种动物疫病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。特别是近年来国际上发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、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,不仅对畜牧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,还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,对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也造成强烈冲击。
  “动物防疫工作已成为公共卫生安全的首要防线。”省农业厅厅长程渭山表示,全省每年要从20多个省份调入700多万头生猪、8000多万只家禽、200多万头牛羊等活畜禽以及大量的动物产品,监管难度相当大。我省正处在从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,新动物防疫法的施行,将推进我省动物防疫工作加快走向法治化轨道,提升动物疫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和技术水平,实施科学防控。
  据介绍,我省各级财政计划投入4.7亿元经费,加快推进实施浙江省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,建设重大动物疫情预警与指挥系统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系统等,为新动物防疫法的有效施行夯实基础。

  新法推进当前防疫工作
  当前,正值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,也是一年中消费鸡鸭肉的旺季,防控任务紧迫。程渭山表示,各地要以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为推手,对各项防控措施进行再部署和再落实,深化猪肉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措施,确保有效防控当前重大动物疫病,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。
  另外,在即将开展的动物防疫法宣传月活动中,各级动物防疫指挥部将协调农业、工商、质监等有关部门,严格按照新法的要求,强化执法联动,形成防控合力,通过各种途径的宣传活动,把新法宣传到村、到场、到户,为贯彻实施新法营造良好的氛围。